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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法律化”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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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如何有效地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一些同志提出了“民主监督法律化”问题。所谓“民主监督法律化”,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通过法律来保障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民主监督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二是要用法律来保证民主监督的意见能够被接受和采纳,使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变成“刚性”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张献生
出处 《民主》 2002年第6期12-13,共2页 Democrac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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