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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重申报纸发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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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传媒经济参考》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维护报纸正常发行秩序的通知》,重申了有关规定: 一、报纸正常开版内所有版面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发行,不得以任何名目将报纸所属专版、专刊与主报分开,单独发行。二、报纸变更刊期、开版,要按正常程序报批。报纸临时增版、增期的内容与报纸宗旨、编辑方针一致,不得以临时增版、增期的形式。
出处 《城市党报研究》 2002年第5期25-25,共1页 CP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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