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上有许多执法单位和服务部门喜欢聘请一些非本单位的人员来担当监督员,以对自身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这本是件无可厚非的好事,但一些新闻工作者常被作为邀请的对象,笔者认为这就有些不妥了。该不该请编辑、记者当社会监督员?到底该请谁来当?笔者认为这事值得商榷。请外人来当本单位或部门的监督员,我想本意应该是让这些清楚的旁观者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或提出中肯的建议,或提出善意的批评。而某些单位和部门热衷于请编辑、记者来当监督员,这里面恐怕有另一层用意。据了解,为了让监督员们热心于自己的工作,也为了联系方便,这些单位或部门逢年过节要请社会监督员们坐一坐、沟通沟通感情,甚至送点礼物,加强加强联系,平时方方面面也会多少给一些实惠。这样一来就有问题了。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我不知道受邀请的编辑记者们拿了。
出处
《城市党报研究》
2002年第1期31-31,共1页
CP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