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交易的扩大 ,尤其是我国业已加入WTO ,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善、健全 ,但在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中 ,对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无权处分与《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发生冲突时如何协调 ,法律规制尚待完善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界定与协调二者之关系 ,迫切需要法律加以规制 ,以便具体操作的便捷性 ,从而起到其保护之作用。文章从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分别立法规定着手 ,以二者之间矛盾与冲突为切入点 ,逐层分析产生二者之冲突的原因 ,最终提出解决二者冲突之方案 。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S2期14-15,37,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