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作者对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论述,阐述了作者对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的一些看法。集体所有制企业已经不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已成历史必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不清,这是制约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对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应进行国有化,再进行转制;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在保留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同时,要重新进行界定;对有的假集体真个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要进行私有化改革。最后,对现有的企业法律制度要求进行修订,以建立我国科学完善的企业法律体系。
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S1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