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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孩子宜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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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有缺点的孩子、“犯错误”的孩子,我们如何责备孩子才是可取的呢?笔者以为不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一是坚持“在肯定孩子优点的基础上再责备”的原则不动摇。孩子确有缺点且必须责备时,先肯定他的优点,然后再循循善诱地讲他的缺点。
作者 周和毅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02年第5期60-60,共1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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