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交通厅(局、委办),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运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放开水运客货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5月1日开始,放开水运客货运输价格(不包括由军费开支和财政直接支出的军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7期20-20,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