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德国宪法监督制度(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二、立法监督 (一)概述立法监督包括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所进行的监督及其相应的制度,其中以联邦议院的监督为主。立法监督的对象通常就是指联邦政府,主要是联邦议院对联邦政府进行的经常性监督与牵制。在分权的意义上,议会监督政府不过是宪法分配给议会以监督的职责,或者说不过是一种宪法分工而已。
作者 甘超英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院院
出处 《新疆人大》 2002年第6期40-43,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