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经贸培训[2001]748号)要求,"十五"期间企业培训工作必须加强管理,严格培训院校资格审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并参照"九五"期间工商管理质量评估结果,确定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56所院校为"十五"期间首批承担工商管理培训的资格院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4期19-28,共10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