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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 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在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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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权利、责任、工作方式、执行职务的保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法律依据。10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区学习贯彻代表法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定期向代表通报自治区的重要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约见一府两院领导人员,旁听法院审理案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工作的各项法规。
出处 《新疆人大》 2002年第5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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