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利部《关于加强辽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河流域防洪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促进辽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3期36-39,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