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下水源是农业抗旱保丰收、工业用水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是增加供水调蓄能力,改良盐碱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颁布的《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就是为了加强我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新疆地下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地表水的转化。据测定,天山南北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352亿立方米,可开采资源量20l亿立方米。截止2000年底,全疆开采地下水54亿立方米,加上引入平原泉水36亿立方米及坎儿井取水4亿立方米,共计利用地下水总量94亿立方米,地下水的开发潜力很大。但是,由于各地开发利用地下水不平衡,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