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基[20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已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在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教育部和财政部反映。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27-2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