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关于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饲料生产和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并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于2003年6月前报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0期16-18,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