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01年12月25日经署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对外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和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同时废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8期31-35,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