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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请求赔偿 患者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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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规定》第4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些人认为这意味着因医疗纠纷告医疗单位请求损害赔偿不需患方举证了,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起码患方应向法院提供如下的证据。一、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即你在医方诊疗过的证据。如挂号单、医疗收据,处方等。二、存在损害结果。即你的身体受到伤害,给你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的证据。三。
出处 《廉政瞭望》 2002年第1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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