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1年8月5日至29日,国家林业局对我市彭水县2000和200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02年1月18日下发了《关于2000、2001年度采伐限额核查情况的通报》,对彭水县超计划、超限额严重以及该县擅自发放商品材林木采伐证等问题进行了全国通报。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监察局、市林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02年3月19日至22日,对彭水县超限额采伐林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彭水县2000年森林采伐计划为32772立方米,实际采伐111598立方米,超计划采伐78826立方米,超计划比率为240.5%;200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为32772立方米,1-4月实际采伐45884立方米,超限额采伐13112立方米,超限额比率为40%,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超计划、超限额采伐林木后果严重,影响极大。对此,市政府决定对彭水县超限额采伐林木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彭水县出现超限额采伐林木的问题。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第9期25-25,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