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跟前夫生活的儿子闯了祸,我要负责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问:我是一名去年离婚的妇女,离婚时15岁的儿子判归丈夫抚养,我只是每月将生活费寄到他的单位,从未去看过儿子。一个月前,儿子骑摩托车兜风时将邻居家的孩子撞伤,花去医药费几千元,丈夫打电话来让我承担一半医药费。而我觉得孩子自我们离婚后一直和他共同生活。
出处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02年第1期40-40,共1页 Modern Parent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