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对企业发展的关键作用愈加明显。经营者才能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本,应当参与收益分配。要改革现行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管理体制,改变当前经营者收入分配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负责的状况。实行经营者收入与其责任、业绩和风险相挂钩的分配办法。加大风险收入和要素分配的比重,突出效益考核,使经营者获得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理顺经营者收入分配管理体制。在推进国有企业生产监管、营运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明确出资人,建立权利和责任相对应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对收入分配的监管制度,由出资人对企业经营者选聘、考核。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1年第7期1-1,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