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犯罪构成·犯罪成立·犯罪——对刑法学三大基本范畴关系的审视与重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无疑,犯罪构成、犯罪成立以及犯罪概念因其重要性和基础性而成为现代刑法学的三大基本范畴。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方面的原因,理论界尚未对其关系有足够的认识和解剖,相反,在理论上以至实践中,人们在这一领域中存在诸多混乱的认识和误解。基此,我们认为,重新阐述、审视和澄清这三大基本范畴及其关系实属必要。
作者 李可 李晓明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福建法学》 2001年第2期6-10,共5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15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