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建议“行库往来”凭证增为四联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现阶段,国库与营业部门之间的资金清算均通过"行库往来"进行。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中规定的"行库往来"凭证为两联。根据工作实际,我们认为,有必要增为四联。根据会计"有借必有贷"的原理,国库与营业部门在收到"行库往来"借方(或贷方)凭证时。
作者 郑文清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2年第10期46-47,共2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