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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货受骗 我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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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15”刚刚过去,同学们一定知道了身为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同学们邮来的大量“对策”,就可看出这一点了。正如众多同学在“对策”中所说,发现商品有毛病或缺斤少两,应及时找商贩更换或补足斤两,必要时可找市场管理人员讨回公道。此外,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为“12315”,不是很容易记住的吗? 同学们今后买东西,一定要去有固定地点的摊位或商店,而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的货物,否则,吃了亏还找不到人,那不是白白受气吗?记住了吧?
出处 《新少年》 2002年第4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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