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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伙局”进一步繁荣发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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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伙局”这个词,既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词语,也非外来语。它是近年,更准硬地说,是1985年才创造出来的一个新名词,它指的是广东民间乐社。创造这一新词的,是广州市文化记者联谊会的记者们。因为当时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局要搞一次别开生面的民间音乐社团交流演出活动,郑焕昌局长问计于文化记者们,他们便想到用“‘私伙局’大赛”这个形象非常生动、内涵又十分丰富的名字。何为“私伙局”?“私伙”
作者 沈瑞和
机构地区 广州市曲协
出处 《南国红豆》 2002年第6期14-,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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