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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卖后肇事,我也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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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在购买新车后,就把旧的面包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合同明确约定买卖成交后,孙某应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交易过户及以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孙某负担。合同签订后,我们双方货款两清,并将该车所有的证明手续交给了孙某,但他一直未去办理过户。不久前,孙某驾驶该车途中,因下雨路滑速度过快和严重超载等原因,致该车翻入路边的水沟里,造成乘客李某、石某两人受伤的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采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农家科技》 2002年第10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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