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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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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2000年10月30日,我丈夫钟某因车祸死亡,此时我已怀孕6个月。在处理丈夫遗产的过程中,我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并为所怀的孩子留一份遗产。但我丈夫的父母却说胎儿未出生还不能称作人,要有继承权首先必须是人,因而胎儿没有继承权,所以不同意给胎儿保留一定份额的遗产。请问,我所怀的孩子有继承权吗?能为胎儿留一份遗产吗?
作者 李配银
出处 《农家科技》 2002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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