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在大大促进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也将为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由于乡(镇)机构精简和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使基层武装部机构、人员编制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可支财力减弱,农村民兵预备役部队预编兵员训练经费及乡(镇)武装部的规范化建设经费等都将遇到新的困难。我们认为,解决这一矛盾应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出处
《国防》
2002年第9期36-36,共1页
National Def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