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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归余米、偿其庸”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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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唐书·列女传》记载:李余任监察御史时,得俸米,李余的母亲一量有三斛多,便问送米的官吏:“米为什么多了?”官吏答:“供给御史的米,量时是不刮平斛的。”李母又问送米的车庸(车夫):“用车钱应该是多少?”车庸答:“御史不付车钱。”李母为此很生气,“敕归余米,偿其庸”(即令送米的官吏拿回多余的俸米,向车夫偿付了用车的费用),并严厉责备了李余。事后李余弹劾了管仓库的官吏,并将其原因告知了各位御史,“诸御史闻之”,皆“有惭色”。
作者 赵付祯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02年第6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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