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对贯彻实施这一制度十分重视,多次发文作出部署。目前,国务院确定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进一步在全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下简称《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02年第22期10-11,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