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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门缓缓向股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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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造假”案件愈演愈烈,屡禁不止,“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股民的投资权益。尽管一些股民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造假”公司予以民事赔偿,但终因法院“暂不受理”,使遭受损失的股民不能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民事赔偿,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一大遗憾。随着股民要求证券民事赔偿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
作者 焦志勇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4期33-34,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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