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位法学专家向笔者谈及这样一件事情:他的家乡来人向他反映一起已进入二审程序的“错案”(指一审判决不公),二审主办法官也认为一审属错判并想二审改判,但对方当事人工作做得很“到家”,法院领导已明确表示要维持原判。有良知的二审主办法官指点面临不利的乡亲找法学专家出个论证意见,并请媒体予以报道,以从理论和舆论上支持法官公正裁判。这位法学专家认真、全面审阅了案件材料后,也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正好他认识该二审法院院长,出于对乡亲的同情和法学专家的良知,他给该院长打去电话,准备反映一下乡亲担心的问题。没想到该院长早已被人家“搞定”,直截了当告诉这位法学专家:“从学识上说你是我的老师,从年龄上说像我老弟,但×××也是我老弟,这个案子我要给他面子,你就别管这事了。你告诉当事人,叫他们不要到处反映了,那对他们没好处。在本省,法律上的事我说了算!”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4期47-47,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