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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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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用电器彩色电视接收机大部分是淘汰机型2002年第2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主要涉及北京、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5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未获得免检证书的14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此次抽查的产品大部分机芯设计比较落后。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11期45-47,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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