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医疗事故处理,有了说法——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其7个配套法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继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后,4月1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与之同时实施的还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中医。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11期58-59,共2页 Law & Lif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