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法制日报》2002年9月16日报道,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起草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即将出台,这是我国首部由律师主持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委托律师起草法规草案不仅是立法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同时也是律师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具体体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律师参与立法.参与公共事务的成功范例,它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律师这一“司法之士”也可以成为“立法之师”。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12期51-51,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