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你的商标作我的厂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1年12月1日,生产“海菱牌”缝纫机的上海市“惠工三厂”将生产“惠工牌”缝纫机的“海菱公司”等企业告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恶意交叉使用著名企业商标、字号误导消费者进行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被告撤销侵权字号和商标,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登报道歉,赔款500万元。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6期44-46,共3页 Law & Lif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