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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越权”谁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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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记者“越权”的事例常能见到。作为记者,按说写好自己的稿件就行了,他偏偏要去干与之职业无关的活,并且干得一个比一个漂亮.甚至令一些“业内人士”都自惭形秽了。 按理说,戳穿类似广西南丹那样“隐瞒不报”的特大事故之黑幕,难度肯定不小吧?可那手无寸“权”的记者偏偏就能办到。刚刚发生在山西忻州市繁峙金矿“6·22”矿难。
作者 周士君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8期55-55,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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