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皖北少数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差不多每个村都能见到“坐床女”的身影。这类女人为数不多,一般是离婚或丧偶的单身农村妇女,也有个别未婚的年轻女子,她们劳动能力有限,有的根本不愿劳动。为了生存,她们便盯上了外村的老光棍,今天上门与张三做“夫妻”,明天上门给李四当“老婆”。她们一般呆在“家”里,不外出,不干活,只是专心做自己的“临时妻子”,为的仅是混口饭吃,而不是借此换取对方的财物。至于“夫妻”能做多久,这要看彼此性情是否相投,有三五日。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2年第2期60-61,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