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4月22日高检发[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02年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2年第3期18-22,共5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