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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遭打 酒店当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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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2年6月15日,谢女士在某市华美大酒店登记住宿。当晚11时许,谢某从外面返回酒店,在该酒店走廊里遇到二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其中一男子对其进行调戏、殴打,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在谢某被打的过程中,有数人围观,其中有该店的保安人员及服务人员。尽管谢某大声呼救,却无人出来制止。谢某被打后,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1200元,交通费360元。
作者 郑秋红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2年第1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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