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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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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是近几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任免权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由于任前法律考试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者 郑湘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2年第8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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