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试用期——侵权的黑洞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试用期的概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第19条作了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这就说明《劳动法》
作者
单树德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2年第2期15-15,共1页
关键词
试用期间
用人单位
劳动者
个月
《劳动法》
用工单位
生产力
劳动合同制度
合同期限
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哪些情况必须订立劳动合同[J]
.农民科技培训,2007(1):17-17.
2
武国正.
提升制度执行力是学习制度落实制度的根本所在[J]
.时代金融,2011(9Z):127-127.
3
张华兵.
增强批评的“钢性”[J]
.政治指导员,2007(7):72-72.
4
陈春晖.
您了解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吗?[J]
.教育与职业,2003(6):42-43.
5
李凌云.
员工落户企业勿忘约定服务期[J]
.上海劳动保障,2003(2):41-41.
6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因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未签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J]
.劳动保障世界,1998(4):35-35.
7
孙国恩.
标本兼治:反腐倡廉之我见[J]
.天中学刊,2001,16(3):20-22.
8
沈海蛟.
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如何依法保护债权[J]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0(3):36-37.
9
晓妍.
智擒企业转制的空手大盗[J]
.党政干部学刊,2003(12):43-44.
10
他为前子女治病欠下的债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J]
.伴侣,2008(5):33-33.
劳动保障世界
2002年 第2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