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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土资源部10月27日提出,今后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必须实行有偿。凡是可以用竞争方式出让的,不得采用受理申请、审查批准的方式出让。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2年第43期16-18,11,共4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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