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就业维权路漫漫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背景资料:刘丽是重庆市某重点高校中文系应届毕业生,3月22日,她经系里推荐到某合资企业面试。凭着自己的实力,刘丽一路过关斩将,直到最后一关:与部门负责人单独面谈。应聘时常遇到尴尬的事件,以前媒体曾多次报道,同寝室的室友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于是刘丽便偷偷带上自己的微型录音机。经过几个一般性的提问后,中年男考官突然单刀直入:"你有男朋友吗?"尽管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刘丽仍有些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回答才能让负责人满意,她只得硬着头皮回答:"有。"男考官似乎并不满足,接下来的一系列问题让刘丽心慌脸热:"你赞成婚外性行为吗?""你现在与男朋友过同居生活吗?""今后如果客户对你提出性要求,你选择合作还是拒绝?"面对不断的发问和男考官咄咄逼人的眼光,刘丽只好搪塞应付了事。对刘丽的回答,男考官显然不满意,意犹未尽的他居然拿起手中的尺子站起来,欲给刘丽测量"三围"。实在无法忍受,刘丽只得抓起背包,冲出办公室。想到自己的应聘遭遇,刘丽仿佛被人强迫吞下一只苍蝇,难受之极。当她得知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巳正式施行,其中明文规定"录音、摄像等可作呈堂证供"。
作者 汪瑞林
出处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2年第5期25-26,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Students Career Guid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