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合同法》对合同效力制度完善之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旧有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均未对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成立作严格的区分。这几部法律不仅未使用“合同生效”概念,在体系安排上也没有把合同效力作为独立一章。过去的做法是将合同效力制度的有关内容并入“合同订立”一章,并且也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效力的不同形态。这些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弊端。
出处 《中华儿女》 2002年第9期29-31,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