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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和终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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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法的特殊性决定了经济法价值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特殊性。秩序是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公平是经济法的终极价值。两者相互统一,使经济法在社会系统中存在的全部意义得以最终实现。
作者 谢旻荻
出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36-39,共4页 Sichuan Provincial Correspondence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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