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761年就颁布了《联邦采购法》,以立法的形式对政府采购进行规范的法制化管理。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政府采购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其政府采购的成功经验对政府采购刚刚开始起步的我国来说,具有很大借鉴意义。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在完善的法制基础上。美国政府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采购行为。从早年颁布《联邦采购法》开始,美国先后颁布了《合同竞争法案》、《购买美国产品法》、《服务合同法案》、《贸易协定法案》、《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小额采购业务法案》、《总监法案》、《合同纠纷法案》等一系列规范联邦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法规。另外,各州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颁布相应的采购法规、采购目标、采购程序、财政预算、中央政府采购与地方政府采购的关系、采购监督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