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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马克思对私有制态度的一个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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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指出青年马克思对私有制、私有财产的态度的一个重大转变,即从1844《手稿》的“积极的扬弃”到1847《宣言》的“消灭”。分析原因有两点,一是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工作的进展,唯物史观的发现;一是马克思积极参加当时西欧的工人运动,并积极批判工人运动中的错误思潮。
作者 胡也
机构地区 宜宾学院政法系
出处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16-17,共2页 Journal of Mianyang Teacher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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