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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南“特区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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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中央决定在海南岛建立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并授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殊的立法权——"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作者 刘登山
出处 《今日海南》 2002年第10期37-38,共2页 Hain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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