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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从事客运的摩托车 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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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摩托车非法从事客运成了普遍现象,管理起来难度很大。 按照《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非法从事客运的处以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这难以执行。因为第一。
作者 都军
机构地区 交警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2年第1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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