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深圳市进行了新一轮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新的交通和港口管理机构——深圳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正式运作。新机构充分体现了决策、执行适度分离的原则。 一、构建决策、执行适度分离的港口管理体系。 (一)实行大交通管理模式 大交通管理模式是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目前通行的管理模式,也是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深圳市机构改革是按照大交通的模式设置交通运输与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对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水运、公路(含城市公共交通)、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物流和邮政业务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2002年第11期30-31,共2页
China Ocean Shipp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