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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宅基地不该划归我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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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1958年,村里将我家前院拆掉规划成大路。因我当时在外工作,也就没有管村里的事情。我退休后回原籍居住,才发现现有的宅基地窄小而且属于畸形。根据山西省政府1986年20号文件和运城行署1986年25号文件精神,向村委会申请我家院子前原属于我家老宅的不足3分的地基一块(不会影响村里的规划),可是村委会非但不给,还要将此拍卖。请问,村委会这样的做法对吗?这块宅基地不该归我家吗?
出处 《山西老年》 2002年第4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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